民办非企业会计科目有:
资产类(23条):
1001 现金 、1002 银行存款、 1009 其他货币资金、1101 短期投资、 1102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1111 应收票据、1121 应收账款、1122 其他应收款、1131 坏账准备、1141 预付账款、1201 存货、1202 存货跌价准备、 1301 待摊费用、1401 长期股权投资、1402 长期债权投资、1421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1501 固定资产、1502 累计折旧、1505 在建工程、1506 文物文化资产、1509 固定资产清理、1601 无形资产、1701 受托代理资产
负债类(12条):
2101 短期借款、2201 应付票据、2202 应付账款、2203 预收账款、2204 应付工资、2206 应交税金、2209 其他应付款、2301 预提费用、2401 预计负债、2501 长期借款、2502 长期应付款、2601 受托代理负债
净资产类(2条):
3101 非限定性净资产、3102 限定性净资产
收入费用类(11条):
4101 捐赠收入、4201 会费收入、4301 提供服务收入、4401 政府补助收入、4501 商品销售收入、4601 投资收益、4901 其他收入、5101 业务活动成本、5201 管理费用、5301 筹资费用、5401 其他费用
扩展资料:
财政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法规,制定并发布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共8章、76条。
民间非营利组织包括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适用本制度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1、该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和宗旨;
2、资源提供者向该组织投入资源并不得以取得经济回报为目的;
3、资源提供者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