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化妆品品牌打入国内市场需要的手续:
首次进口的化妆品,需取得药监局进口化妆品卫生审查批件,才能具体办理进口事宜。
进口化妆品的审批手续:
1.首次进口化妆品,境外厂商或者进口单位向卫生部监督司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1)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2)产品成份目录、限用物质含量
(3)产品质量标准
(4)产品在生产国(或地区)允许生产和销售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5)产品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注册和允许销售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6)产品在生产国(或地区)和其他国家(或地区)通过生产、注册、销售审查的有关检测报告(复印件,附中文 翻译 )
(7)产品标签、使用说明书正式样本
(8)完整包装产品样品
(9) 受委托申报单位应提交委托申报的委托书
(10)可能有助于评审的其它资料
2.由卫生部监督司将申报资料送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以下简称环监所)。环监所在收到申报资料后,二周内完成资料完整性审查和技术审查。
以后手续与生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取得批准文号的手续相同。
扩展资料:
进口普通类申报周期(检验时间)
(发用类):60天,
(护肤类):60天,
(彩妆类):60天
(指趾甲类):60天
(芳香类):60天
资料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