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在乡镇国土所工作7年,但是不是你们那个省的,所以我只能提供我这里的一些情况供你参考:
1、旧宅翻新之前其实你需要到国土部门申请的,但是一般情况下乡镇国土所的工作人员帮你补一下申请程序就是了,面对的大都是农民,怎么能要求人人都精通土地管理法呢;
2、申请一般由户主写好,再由村委会证明属实并盖章,重点内容是以前的宅基地来源情况、原来的建房时间(需要分清楚是87年以前建的还是87年以后建的)、然后写上翻建的理由就行了;
3、村委证明并盖章后,将申请书送至乡镇国土资源所,接下来的程序就是他们的事了,你需要做的事就是工作人员到现场后配合指界和到了最后去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4、收到申请书后他们会做的事及程序流程如下:现场踏勘并做笔录,画出宗地草图并取得宗地四至相邻关系的签字认可,让你在两份正式申请书和两份审批表上签字认可,然后回单位整理好材料,一般以多长时间或者多少户为一个批次报送至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领导审查后盖章,然后由国土所上报至县级国土资源局,经规划、用地、法规、地籍多部门审核由局长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报送至县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下文批复(一般几十上百户一个文件批下来的),有文件后用地股将给你存档,地籍股将为你作出上述的《XXXX使用证》,然后通过乡镇国土资源所颁发到你的手中;
5、这是比较传统的一个程序,前提是这地不是非法转让得到的和没有违反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事实;
6、两年以前这整个程序就由中央下文取消所有收费了,比两年以前更早的时间这个费用高得让人难以理解,当然有一些地方还在收取少许的耕地占用税和证件工本费那是不符合规定的,其实这主要是乡镇政府的问题,但是我认为你较真去质问他如果要收的费用那就不是很值得的了;
7、在一些地方,当地乡镇政府会用比如超生啊、集资款啊杂七杂八的项目捆绑在你的宅基地审批手续上,有一样不过关就别想建房,虽然这简直是在逼迫人家违法建设,但是乡镇国土所大多不敢不照办,虽然是直管单位,但是毕竟在人家地盘上混饭吃啊,也有一些国土所考虑到用地者的实际困难,加上对这种捆绑式的不满,省去乡镇政府签字盖章程序直接上报县局再上报县政府批复的情况也是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