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类药品是指由国家统一制定的、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物中价格低的药物,使用这类药物所发生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按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支付费用。乙类药品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好、同类药品中比甲类药品价格较高的药品。
在医疗保险药品目录里,甲类目录是保障目录,其中的药品是100%报销的。据了解,《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治疗性药品,全部列入了新版《药品目录》甲类药品。
而对乙类目录中的药品,各地有15%的调整权。各地区可根据基金承受能力,对乙类药品先设定一定的个人自付比例,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给付。也就是说,乙类药品不一定能100%报销。
扩展资料:
2017年,国家医保目录甲类中成药共计195个品类,涉及370个品种。新增医保甲类品种按治疗领域来看,妇科类产品最多,占全部入围品种的1/4;其它呼吸系统、五官科、骨骼肌肉系统、肿瘤系统、儿科入围品种其次,
而在传统强势的心脑血管系统疾病、消化领域几乎没有新增医保甲类品种。按剂型和给药途径来看,新增甲类中药品种中,全部为口服剂型,无一中药注射或外用剂型。
新增医保甲类品种中,有不少是多家生产的中成药产品,如七厘散有60家企业生产,玄麦甘桔颗粒72家企业生产,这些品种即使医保政策获得突破,由于市场竞争格局不清晰,哪些企业获得实质上的利好,尚待观察。
独家或准独家产品,是医保乙类变为甲类实质上的真正获益的企业和产品。新增医保甲类品种中,32个独家剂型产品(40个为独家剂型产品,有多个独家剂型是在同一家,花红片、花红胶囊、花红颗粒均由同一家企业生产,算一个品种),其中30个产品均入围中药大品种评估的范畴。
此外,在剩下的多家品种中,口炎清颗粒仅有两家生产,实为准独家产品,其中一个产品入围中药大品种评估;双黄连片(胶囊、颗粒、合剂)各剂型均为多家生产,有一个合剂、两个口服液产品入围中药大品种评估;其它多家产品,均无入围中药大品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医保甲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医保乙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