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药品目录中的甲类是指甲类药品,由国家统一制定的、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物中价格低的药物,使用这类药物所发生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按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支付费用。甲类药品100%按照报销比例报销。
医保药品目录中的乙类是指乙类药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有能力支付部分费用的药物。使用这类药品产生的费用先由参保人员自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后,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费用。
扩展资料
甲类药品100%按照报销比例报销,乙类药品先自费,再按比例报销,案例如下:
某统筹地区一职工发生住院医疗费20000元,其中药品费用7000元,分别是甲类药品5000元,乙类药品1000元,非《药品目录》内的药品费用1000元。则该职工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明细分三块计算。
1、 非《药品目录》内的药品费用1000元,由该职工全部自付。
2、 乙类药品费用1000元,由该职工首先自付20%,即200元。
3、甲类药品费用5000元和乙类药品费用的80%(即800元),共5800元与其他应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一起,按基本医疗保险的住院费用报销规定予以支付。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医保甲类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医保乙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