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科技局发文《苏科高〔2018〕10 号》可知:
1、吴中、相城、姑苏、吴江科技局于4月24日之前将申报材料及附件2、4、5、6(含电子版表格),一式两份统一报送至苏州市服务中心评估科(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科技广场1号楼406室)。
2、张家港、常熟、昆山、太仓、工业园区、高新区科技局于4月24日之前报附件2。于5月10日前报送附件3、4、5、6(含电子版表格),以及评审工作情况及打分汇总表(另发),一式两份统一报送至苏州市服务中心评估科(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科技广场1号楼406室)。
3、企业向所在地县(市)、区科技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地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