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十年来,我国生育政策不断调整。
在计划生育政策实行前,1957年,《人民日报》曾整版刊发著名经济学家、人口学家、北京大学校长马寅初的《新人口论》,引起极大关注。文章主张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质量。
1971年,我国提出“要有计划生育”,提倡“一个不少,两个正好,三个多了”。
1978年3月,计划生育政策被载入宪法。
1979年1月,《人民日报》第一版对全国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会议进行报道,会议“提倡每对夫妇生育子女数最好一个,最多两个”。
1980年9月,全国人大五届三次会议明确提倡“只生育一个孩子”,不久,党中央向党员、团员发公开信进行提倡,这标志我国一孩政策正式出台并全面实施。
1981年,成立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1982年,党的十二大将计划生育定为基本国策。
2001年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通过,2002年施行。各地根据该法制定“双独二胎”政策,陆续在全国推开。
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单独两孩”政策逐渐落地实施。
2015年7月,国家卫计委回应“全面放开二孩”问题表示,积极做好进一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研究论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