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和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人才能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是作为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前提条件。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和范围由法律加以规定,与民事主体的个人意志没有直接关系。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主体人身的存在是不可分离的,民事主体不能转让或放弃,他人也无权限制或剥夺这种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权利或承担义务的人,即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可以作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有公民和法人等,国家是特殊的民事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