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身份证异地办理
可以异地办理。
群众所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或丢失的,可在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就近换领、补领。对于申请跨省办理居民身份证的,群众经书面承诺,可免提交在当地就业、就学、居住的证明材料,公安机关核准办证人员身份后,即予以办理。
具体办理措施要以居住地政策为准!以广州为例:
【异地受理的对象】
离开户籍地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非广州市户籍人员。
【异地受理的业务范围】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或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业务(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申请人提交的身份信息与人口信息系统中登记不一致的、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难以确认身份等情形除外)。
【换领身份证材料】
1.原居民身份证;
2.广州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回执;
3.户口簿(属有效期满换领的不需提供,属证件损坏换领的需提供);
4.可以证明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下列材料之一:
①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回执;
②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资料;
③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资料;
④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资料。
【补领身份证材料】
1.户口簿;
2.广州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回执;
3.可以证明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下列材料之一:
①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回执;
②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资料;
③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资料;
④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资料。
注意:补领新证后,如找回原居民身份证的,须将原居民身份证交回公安机关。
【办理地点】
属居住的在现居住登记地、属就学的在学校所在地、属就业的在单位所在地的区公安分局设置的异地办证点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