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关对进出口货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条例》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规定的税率,分别征收进口税或出口税。 为了便利纳税人,对于进出口货物应当缴纳的其他税费,也由海关在货物进口的环节同时代征。
海关征税是国家中央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是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工具,也是世界贸易组织允许各缔约方保护其境内经济的一种手段。
海关对过执行国家制定的减税政策对进出口货物、进出境物品征收关税,起到保护国内工农业生产、调整产业结构、组织财政收入和调节进出口贸易活动的作用。
海关征税的依据是货物的“完税价格”。通常情况下,进口货物的CIF价、出口货物的FOB价即可作为海关征税的依据价格。但对CIF价或FOB价明显低于同期货物进口价格,或买卖双方存在特殊经济关系影响了进口成交价格,或根据海关掌握的市场情况,海关有权规定“完税价格”。
扩展资料:
中国征收的关税主要也是进口税。在进口关税税则中,每个税目同时列有普通税率和最低税率两栏。
最低税率的征税对象是那些产自与中国订有关税互惠条款的贸易条约或协定的国家的进口货物。普通税率的征税对象则是产自与中国没有签订互惠条款的贸易条约或协定的国家的进口货物。普通税率略高于最低税率。
中国自汉、唐至清前期,海关税基本属于朝贡性质。近代中国关税始创1684年,设有粤海、闽海、浙海、江海等四个海关,对进出口货物接货价贵贱比例征税。自1842年《中英南京条约》签订后,中国关税丧失自主权。
1843年签订的五口通商章程规定,凡进口、出口货物,均按“海关则例”议定税率从价值百抽五。以后税率多有重议,除部分商品外,大部分进口货改从价为从量计税。
自2018年7月1日起,降低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进口关税。将汽车整车税率为25%的135个税号和税率为20%的4个税号的税率降至15%,降税幅度分别为40%、25%;将汽车零部件税率分别为8%、10%、15%、20%、25%的共79个税号的税率降至6%,平均降税幅度46%。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进口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