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偶修辞手法与对仗修辞手法有什么不同?

2020-05-22 文化 207阅读

原发布者:小小田1207

Array对偶,是用字数相等,结构形式相同,意义对称的一对短语或句子来表达两个相对或相近意思的修辞方式。对偶又可分为严式对偶和宽式对偶,严式对偶要求上下两句字数相等,词性相对、结构相同、平厌相对、不重复用字(也就是对仗)。宽式对偶对严式对偶五条要求只要有一部分达到就可以,不很严格。   对仗,是指诗词创作及对联写作时运用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和手段。它要求诗词联句在对偶基础上,上下句同一结构位置的词语必须“词性一致,平仄相对”,并力避上下句同一结构位置上重复使用同一词语。格律诗词的对仗使语言音韵和谐,增强了节奏感和音乐美,达到表现形式上的高度完美。     对偶和对仗是两种极为相象的语言形式。所谓“相象”,是说它们相同之处较多而不同之点较少,所以区别起来就较为困难。二者竟有何区别呢?1、对仗的基本特点是“对立”,对偶的基本特点是“对称”。2、对偶主要是从结构上说的,它要求结构相称,字数相等;对仗是从意义上说的,它要求意义相反或相近,而不管结构形式如何。3、对偶里的“反对”(如“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就意义说是对仗,就形式说是对偶,这是修辞手法的兼类现象。    要真正明了对偶与对仗的特点,不妨为例为证:         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这个句子虽然字数相对,但由于其平仄不相对,音律欠和谐,并在同一结构位置上重复使用了“天下”、“之”、“而”等词语,所以不合对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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