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修辞方法有:比喻、比拟、借代、夸张、对偶、排比、设问、反问。学习修辞常识的目的是为语言实践服务。首先能在语言中辨识各修辞方法,继而理解其适用效果;同时要会用这些修辞方法,提高运用语言的能力。修辞方法又称修辞格。据专家研究,汉语修辞格可达70种之多,常见的有10多种。
(1)比喻
它是用某一具体的、浅显、熟悉的事物或情境来说明另一种抽象的、深奥、生疏的事物或情境的一种修辞方法。比喻分明喻、暗喻、借喻三种形式。明喻的形式可简缩为:甲(本体)如(喻词:像、似、若、犹、好像、仿佛)乙(喻体)。暗喻的形式可简缩为:甲是(喻词:成、变成、成为、当作、化作)乙。明喻在形式上是相似关系,暗喻则是相合关系。借喻:只出现喻体,本体与比喻词都不出现。如:燕雀安知鸿鹄之志!
(2)借代
不直接说出要说的人或事物,而是借用与这一人或事物有密切关系的名称来替代,如以部分代全体;用具体代抽象;用特征代本体;用专名代通称等。如:
①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一针一线代群众的一切财产)
②不要大锅饭。(“大锅饭”代抽象的“平均主义”)
③花白胡子坐在墙角里吸旱烟。(花白胡子是以特征代本体)
④千万个雷锋活跃在祖国大地上。(“雷锋”以具体的形象代抽象的共产主义思想)
(3)比拟
把人当物写或把物当人来写的一种修辞方法,前者称之为拟物,后者称之为拟人。如:
①做人既不可翘尾巴,也不可夹着尾巴。(拟物)
②蜡炬成灰泪始干。(拟人)
(4)夸张
对事物的形象、特征、作用、程度等作扩大或缩小描绘的一种修辞方法。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