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适用的是《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即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破裂,可以判决离婚。
所以,如果你想第一次起诉就判决离婚,是要准备一些证据证明她隐瞒了精神病,除了在诉讼中可以向法庭申请到以前的医院调档外,还可以找一些其它的证据,比如证人证言。除你家人可以出证外,给你发短信的那个人你也可通过手机号找一找,帮你出证,另外,在诉讼中,对于对方的行为能力,法官可能还要通过司法鉴定的方法来确定,由她的亲属作为代理人参加离婚诉讼。
如果确定女方确实在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可能第一次起诉就会判决离婚,否则,你可能要经历第二次甚至第三次离婚诉讼,但不会永远离不了婚。
因女方有精神病,子女一般不会判决由女方来养。但是因为她有病,在离婚时甚至在离婚后你要在经济上给予适当的照顾,比如在离婚时一次性给付一些经济帮助,或离婚后多长时间内定期给予一些经济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