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三司十三局具体说明如下:
三司分别是:政务司司长、律政司司长、财政司司长。
十三局分别是: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教育局局长、环境局局长、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民政事务局局长、劳工及福利局局长、保安局局长、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发展局局长、财经事物及库务局局长。
上面的局由政务司司长和财政司司长共同管理,财政司司长还管金融管理局和经济分析及方便营商处。
香港三司十三局具体说明如下:
三司分别是:政务司司长、律政司司长、财政司司长。
十三局分别是: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教育局局长、环境局局长、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民政事务局局长、劳工及福利局局长、保安局局长、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发展局局长、财经事物及库务局局长。
上面的局由政务司司长和财政司司长共同管理,财政司司长还管金融管理局和经济分析及方便营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