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昆山生育津贴办理条件和办理时间

2022-07-26 社会 193阅读

办理条件: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2、参保女职工生育前连续正常不间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这里所指的10个月,是指从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之月到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之月,即生育当月必须正常缴费。

办理时间:

参保女职工生育后,持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一式两份,单位盖章)、出生医学证明、准生证或独生子女证、住院发票、出院记录(以上都需原件、复印件)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至社保经办机构指定窗口审核,结算金额次月,社保中心将生育保险相关费用拨付至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支付给职工。

扩展资料

生育津贴待遇:

(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2)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3)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生育津贴

昆山市人民政府- 昆山生育保险报销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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