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积分落户政策实行“总量控制+自愿申报”,没有固定的分值,根据申请人员以及结合年度人口调控目标要求,统筹考虑城市承载能力和人口调控目标要求,来最后确定落户分值。
根据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规定,由市委市政府根据每年实际申请人员规模情况,结合年度人口调控目标要求,统筹考虑城市承载能力和人口调控目标要求,合理划定落户分值,确定落户规模,积分达到年度落户分值的申请人经公示无异议的可落户。
申请人申请积分落户应同时符合的条件:
(一)持有本市居住证;
(二)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三)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四)无刑事犯罪记录。
扩展资料:
申报流程
积分落户申报流程“4、9、8”
“积分落户498,便捷申报就靠它”,关于申报,请大家记住“4、9、8”这组数字。这里的“4”指的是4项资格条件:持有本市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无刑事犯罪记录。
需要注意的是,居住证的持有时间截止到细则发布前,即2018年4月10日前向本市公安机关申领《北京市居住证》,无论该证件是否有效,都可以参加2017年度的积分。
“9”指的是9项积分指标:包括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和守法记录。资格条件和积分指标在《办法》里已有明确规定。
“8”指的是8个经办步骤:包括系统注册、关联单位、积分填报、确认提交、数据核查、查看初核结果、复查及现场审核、发布及公示。
本市积分落户申报需通过用人单位,即申请人所在社保缴纳单位提交申请。启动申报后,用人单位应首先登录市人力社保局“积分落户服务专栏”,在申报系统注册。用人单位注册通过后,具备4项资格条件的人员可注册申报系统并填写9项积分指标,按8个经办步骤逐一操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北京积分落户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