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增值税申报表填写方法:
销售额在第1栏不填,只填第7栏或第8栏。(小微企业填第7栏,个体户或其他个人填第8栏),如果还有其他符合免征增值税条件的免税销售额,合计填写在第6栏。
1、填报对象。全国税收调查信息表(00表)企业表(01表)和货物劳务表(02表),应以增值税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为填报对象,但办理临时税务登记证的企业可以不纳入调查。
2、数据来源。01表和02表均来源于主管税务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后的2014年度各税种纳税申报表、企业财务报告、所得税汇算清缴报表、会计账户及其他有关资料。
3、指标范围。法人企业需填写本法人(含其非独立核算的非法人分支机构)的相关税费指标(01表第2-271行及02表各行,下同)、财务和其他指标(01表272-427行,下同);
独立核算的非法人企业需填写本企业相关税费指标、财务和其他指标;非独立核算的非法人企业只需填写本企业相关税费指标,不填写财务及其他指标。
4、填写要求。00表和01表应逐行填列,02表应逐栏(即分货物或劳务)并逐行填列,对没有数据的项目填“0”,不留空行。
各项指标中,对注明关系式的指标,相关数据应满足关系式的要求;对未列明关系式的指标,相关数据之间逻辑关系要求正确。特殊情况不能满足关系式的须填写审核说明。
扩展资料:
1、本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报。增值税A类企业使用浅绿色申报表,B类企业使用米黄色申报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的货物,也使用本表。
2、本表“经济类型”栏,按制造业、采掘业、电力、煤气、供水及商业分别填写。
3、本表“本期销项税额”中的有关栏次,接下列要求填写:
(1)特区内工业企业如有“一般销售”、“地产地销”、“免税销售”情况的应分别填列,除特区内工业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不得填报“地产地销”栏,所有企业如有“出口货物”情况的都须申报。
烟、酒、矿物油地产地销减半征收的,将销售额一半记入“一般销售”、一半记入“地产地销”,分别按其适用税率计算销售税额。
(2)“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按国家税务总局计会统计报表的分类口径及不同的适用税率分别填列。对一些生产、经营品种较多的企业,如果一张申报表货物名称填写不下的,
可以按不同的税率汇总名称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对汇总填报申报表的,必须附有销货方填开的按国家税务总局计会统计报表的分类口径及不同的税率分别填列“货物”清单。
(3)“应税销售额”的填写口径,为增值税的计税销售额。如企业财务会计核算不作销售的而按税法规定应征税的价外费用,也应填入“应税销售额“中。
(4)“税率”按所销售的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适用税率填写,一般纳税人按简易办法征税的货物,该栏按6%的征收率填写。
(5)按不同销售类型计算其所占销售总额的百分比①②③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纳税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