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收入来源包括二大类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家庭收入主要是货币收入。
1、城市家庭收入主要货币收入:
货币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以现金发放的劳保福利、医疗费;一次性安置费、经济补偿金、遗属生活补助费;离退休金、基本生活费、养老金、失业保险金、救济金。
存款及利息、有价证券及红利;租赁、馈赠、继承收入和特许权使用收入;赡养费、扶(抚)养费;兼职收入、自谋职业收入、偶然所得、其他通过劳动所得合法收入。
2、农村居民家庭收入
主要包括:种植、养殖、加工、劳务收入;赡养、抚(扶)养费,依法继承遗产或接受的赠与;土地承包权流转收益、财产租赁或变卖收入,集体分红和股息、储蓄存款和利息收入,股票、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收益;
社会养老保险金、商业养老保险金、商业医疗保险金、土地征用补偿和安置费、水库移民后扶补助、粮食直接补贴。
3、低收入家庭
是指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标准的居民家庭。
扩展资料:
居民货币收入是城乡居民通过劳动或其他途径获得的货币收入。主要包括:
1、职工工资。工资总额的大小取决于职工人数和职工的平均工资,职工的平均工资由一定时期生产发展情况、劳动生产率水平、国家政策等因素决定的;同时,还有每年新增职工的工资额和原有职工工资晋升以及奖金,也是应充分考虑的因素。
2、农民的货币收入,主要来源于农民出售农副产品的收入,以及农民从事非农劳务的货币收入,其数额的大小主要取决于农副产品的产量和价格的高低。
3、居民从国家财政、企业、事业单位取得的其他货币收入。如抚恤金、救济金、助学金、劳保福利费、银行储蓄利息等。这三类货币收入中劳动收入是主要的。准确计算居民货币收入,能为国家和地方编制居民购买力计划,实现市场商品供求平衡,提供可供的依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居民货币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