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组织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的 专家论证?

2022-07-29 社会 340阅读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会组织办法:

1、参会人员

(一)专家组成员(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

(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三)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四)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五)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2、论证内容

(一)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二)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三)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

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第六条 组织专家论证审查 

(一)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

(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施工企业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三)专家组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在实施过程中,施工企业应严格按照安全专项方案组织施工。 

扩展资料:

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第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的工程 

(一)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二)地下暗挖工程 

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 

(三)高大模板工程 

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四)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 

(五)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 

(六)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 

参考资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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