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应是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编制,报公司技术总负责审批,最报监理总监等审批。
建筑施工企业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公司总工)、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扩展资料
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393 号令)中规 定: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公司总工)、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7)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 险性较大的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