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已发放上年12月份工资,1月再发1月份工资和年终奖,怎么纳税筹划?

2020-08-27 社会 116阅读
个税是在发放工资时代扣,次月代缴。1月已发上年12月份工资,并扣12月个税。如1月提前发放1月份工资和年终奖,要扣1月个税和年终奖个税,2月交纳1月和年终奖个税。
1月工资和年终奖个税分别计算,如果工资超出3500元,先计算工资个税,然后计算年终奖个税;如果工资未超出3500元,将年终奖先补齐工资3500,剩下的除以12套用个税税率计算年终奖个税。
每个月工资都分别计算个税,年终奖每年计算一次个税。所以你的假设是不成立的,1月工资不会多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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