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6日,甲公司与与乙公司签订供货合同,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贷款金额共计800000
甲公司:借 其他应收款——乙公司 9280000元 , 贷 主营业务收入 8000000元 贷 应缴税款——增值税 ——销项税 1280000元 ; 借 银行存款 4800000元 , 贷 其他应收款——乙公司 4800000元 ; 借 银行存款 4480000元 , 贷 其他应收款——乙公司 4480000元 。 ,乙公司 : 借 库存商品 4800000 元 , 贷 银行存款 4800000 元 , 借 库存商品 3200000 元 ,借 应缴税款——进项税 12.80000元 , 贷 银行存款 4480000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