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乡议局”到底是一个什么性质的组织

2020-04-29 综合 285阅读
乡议局虽然成立于1926年,但香港新界的自治传统却要远远的早于这个时候。新界成为英国的殖民地之后,因为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口等等多方面的关系,一直没有得到港英政府的重视,新界的乡村治理也一直保持着清末乡绅自治的传统。1926年的反对港英政府拆迁补偿条框的事件其实是中国农村乡绅自治传统向英国现代学习现代社会组织运作方式的开端。有组织的民众必然会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抗争政府错误的决策,但中国传统的乡绅自治依靠的是某人的威望和凝聚力,一旦这个人不在了,这种团结的有组织的抗争和治理局面也将随之消失。
正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一个常态化的乡村治理组织需要的是先进的组织制度,还有合适的组织运行规则。稍微了解一下新界的乡议局,我们就可以发现,这个奇特的公共机构竟然现代的议会组织是那么的相似,不管是从人员的选举还是选区划分的角度来说,都是现代议会组织的仿版。乡议局运作的方式除了具有传统乡绅自治的特点之外,同时也使用了现成的英国议会议事规则。在英国代议制度的基础之上,香港乡议局成为了一个独特的中西合璧式的中国乡村议会,承担了民众意见聚集与讨论,民众与行政政府沟通,乡村民俗与传统保护,乡村道德维护,还有最重要的乡村治理的功能。在建立之初,新界乡议局甚至承当了基层的诉讼调解等功能,可见新界乡议局在新界居民生活中的重要性。
为了选举的方便,新界乡议局一共划分的三个选区,分别是元朗区、大浦区、南约区。每个大的选区之下又有数量不等的乡事委员会,实际上就是数量不等的乡村。在乡事委员会的下面就是新界乡议局的最基层单位,也就是一个个独立的乡村。乡议局的选举采用的是从下到上的方式,每个乡村的村代表选举本乡的乡事委员会主席,和大区的区长,而三个区长中间的一个就会自然的成为新界乡议局的主席,另外,两个人成为副主席。这样的制度安排虽然避免了选举竞争对新界民众生活的过大影响,可是不能再最大的程度上体现最基本的民意,因为民众参与选举的过程也是表达自己意见和观点的一个过程。
新界乡议局的选举虽然规定了两年进行一次,可是并没有对连任做出具体的限制,最终出现的现任的乡议局主席连续任职三十多年的情况,这在民主的议会制度中是很难发生的,这也在一定的层面上体现了新界乡议局制度的不完善,离一个现代的民意机构还有非常大的差距,不过随着新界居民人口的凋零和新界的现代化经济开发的进程加快,留给新界乡议局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随着香港区议会和立法会的建立,新界乡议局的职能和作用遭受了严重的削弱,但是作为新界最主要的民意表达机构,乡议局在区议会和香港立法会中都拥有自己的当然席位,仍然发挥了自己的作用。
再回到新界乡议局成立的最初时刻,它的领导者是荃湾乡绅杨国瑞、粉岭乡绅李仲庄及元朗乡绅邓伟棠三位地方乡绅,代表的是乡村中的温和理性力量,在乡村事务中拥有最大的发言权。乡议局的前身“新界农工商业研究总会”在1923年成立的目的也是为了抵抗港英政府不合理的土地政策,最终迫使政府取消了房屋补偿的相关政策。切身利益的维护过程能够凝聚乡村中的温和理性力量和民意,这也是新界乡议局能够存在的基础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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