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社会企业联盟(The Social Enterprise Coalition【UK】)为社会企业提供了一个更为简单的定义:“运用商业手段,实现社会目的”,并认为社会企业具有如下共同特征:
·企业导向——直接参与为市场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
·社会目标——有明确的社会和/或环境目标,如创造就业机会,培训或提供本地服务。其伦理价值可包括对本地社会技能建设的承诺,为实现其社会目标,其收益主要用于再投资。
·社会所有制——治理结构和所有制结构通常建立在利益相关者团体(如员工、用户、客户、地方社区团体和社会投资者)或代表更广泛的利益相关者对企业实施控制的托管人或董事的参与基础之上的自治组织。它们就其产生的社会、环境和经济影响向其利益相关者以及更广泛的社区负责。收益可作为利益相关者的分红加以分配或用于有利于社区利益的用途。
严格的说,社会企业家指(1)认识到社会问题(2)运用企业家精神以及方法来组织、创造、管理一个企业(3)达到社会改变的目标。
按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这一二元价值划分,社会企业被认为具有下列特征:
·运用商业工具和方法实现社会目标
·社会资本与商业资本相混合,社会方法与商业方法相混合
·创造社会和经济价值
·通过商业活动创收所得为社会项目提供资金
·市场驱动和使命导向
·令人满意的财务表现和社会影响
·以有利于公共利益的方式实现财务目标
·通过无限制地获取收入实现财务自由
·为完成使命而有策略地组建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