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但是有条件限制,以南平市为例:
国有企业子公司有人事档案保管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实行集中统一和分类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一)由市委管理的所出资企业领导人员的人事档案由市委组织部集中管理。
(二)由市国资委管理的所出资企业领导人员以及出资企业本部管档部门负责人及管档经办人员的人事档案由市国资委政治处集中管理。
(三)各出资企业负责管理本部中层及中层以下人员、权属子公司领导班子及所有人员的人事档案。
(四)出资企业的权属子公司具备档案管理条件的,可经授权,由权属子公司自行管理中层及中层以下所有员工的人事档案,权属子公司的领导班子、管档部门负责人及管档经办人员的人事档案仍由出资企业管理。
(五)不具备管理条件的企业,所有员工人事档案由上级单位负责管理。
(六)出资企业、权属子公司管档部门负责人及管档经办人员不得保管其直系亲属的人事档案,有此情况的,需上报市国资委政治处备案,并由市国资委政治处指定移交上一级档案管理部门保管。
扩展资料:
国有企业子公司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职责:
具备档案管理条件的出资企业和权属子公司,应建立相应的企业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机构(企业人事档案室),并负责对下属子公司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一般情况下,企业人事档案由企业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未设立人力资源部的企业可由办公室(综合部)负责管理。
企业人力资源部应慎重选择配备政治上可靠、责任心强的中共党员作为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人数较多的企业可配备2名以上专职管档人员,较少的企业可配备1名专职人员,不具备管档条件的企业,也应确定1名兼职档案管理人员。
参考资料来源:南平市人民政府-南平市属国有企业人事档案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