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辩题看似简单,其实牵扯到三个很专业的领域:知识产权、医药研发和公共卫生。
救命药应该申请专利,救命药不该申请专利,首先要明白客体是救命药,隐藏的主体则是国家、组织等规则制定者,而不是个人,如果将辩题理解为发明人该不该申请,则跑题。
正方:应该申请专利。重点从救命药作为一种药品,是科技研发成果的性质去深入讨论,强调对科研成果的保护有助于推动医药科学的发展,人类社会的进步。再谈谈创新之火,人类智慧,把医药研发水平搞上去,救命药自然就成了普通药,平价药,治本……
反方:不该申请专利。重点从救命药作为一种治病救人的手段,从社会公平正义的道德层面展开,并强调“救命”药不同于普通药,有其特殊性。谈谈人性光辉,谈谈社会稳定,政府可以补贴发明人,发明人也可以少赚点,不要专利,又不是要发明人白干……
具体还要小队员们自己思考。
这个辩题所研究的恰恰不是主体,也不是客体,而是专利法。如果了解各国专利制度就会知道,专利法本身就是依据国情、时代发展来制定的,是一个取舍和权衡的结果。现在大部分国家的专利法都在“该与不该”之间,比如限制部分药物的专利申请和保护时间,为的就是在社会稳定和科技发展之间取得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