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相互作用构成生产方式的矛盾运动。在新的生产关系建立起来以后的一定时期内,生产关系的性质同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基本上是相适合的,这时,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因而保持生产关系的相对稳定,是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这时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虽然也有矛盾,但不具有对抗性质,因此,不会、也不需要对生产关系进行根本变革。当发展到一定程度,原来适合于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生产关系,就逐渐变成不适合新的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了,矛盾就日益激化起来,其性质也由非对抗转化为对抗,这时就必然要提出根本变革旧的生产关系的要求,于是就进入到根本改变生产关系性质的阶段。在生产关系的根本变革实现以后,生产关系同生产力的不适合又转化为适合,从而又在新的基础上开始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运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由适合到不适合,再到新的基础上的适合,是一个循环往复的无限的前进运动过程。这就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基本形式。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表明,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是人类社会[3] 发展的根本的普遍的规律。这个规律揭示了社会历史发展的根本原因和基本趋向,揭示了生产力在生产方式矛盾运动中的始终决定作用,从而也揭示了生产力是推动整个社会存在和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