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的通行证若还在效期内,也没有变更什么内容,申请签注即可。
1、加注,是用每项/次计费,但需要在现在持有的护照上加注,才会视为同一持有人。否则,姓名经变更后,即便是同一人去相同国家,海关亦将视为不同的两人来处理。
2、签注,价格也是以项/次计算。新办的话,勾选通行证和签注。通行证效期还在,勾选仅申请签注。若通行证效期在而此期间有更名等事情,则比照护照,勾选加注。
扩展资料: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办法:
1、办理必须会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提交《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
2、交验身份证件。交验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除外)、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交验本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定居国外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3、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或经确认能够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4、已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提交《往来台湾通行证》。
5、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