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髓是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我看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确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大创新,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又一里程碑,其精髓就是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我国治国理政基本方略——社会主义法治在国家政治伦理方面的集中体现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同时,社会的急剧发展变化也产生了许多深层次社会矛盾。如何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一步推向前进,如何解决我国社会现存矛盾和问题,自2004年以来,我国社会理论界、思想界进行了激烈争论。有人否定改革开放,主张回到“文革”时期和以前的老路;有人主张进一步改革开放,走西方资本主义道路;有人出于维护既得特权利益、害怕人民群众获得更加广泛的民主权利而明里暗里抵制进一步改革开放;有人认为中国应当学习北欧的社会民主主义道路;有人甚至提出以中国传统的儒家思想指导社会主义,如此等等,不一而足。因此,中国举什么旗、走什么道路,是党的十八大必须回答的核心课题。
一个国家的旗帜,一个社会的发展道路,既是一个政治问题,又是一个价值观问题,是一个政治价值观即政治伦理问题。政治道路、政治制度、政治理论,是成文的规则,而作为政治伦理的价值观,则是人们内心的政治信仰。因此,十八大的重要使命,就是通过确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而确立全体国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信仰。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确回答了中国文化传统与中国现当代民主社会的关系、世界文明与中国现代文明的关系,吸收了古今中外人类共同的文明成果。我以为,信仰源于恒久的内心理念。因此,要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信仰,首先必须回答好历史问题:如何看待世界文明史、如何看待中国五千年文明史、如何看待中国近代百余年民主革命、如何看待中国共产党九十年奋斗历程、如何看待新中国六十年建设历史、如何看待改革开放三十多年。其他国家和民族走过的历史轨迹,我们自身的文明发展历程,所有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无不告诉我们,富强,是一个国家屹立于世界的根本;民主,是现代国家保障公民权利的坦途;文明,是人类对自身野蛮性、惰性的不断克服;和谐秩序,和平发展,是国家和国际社会对国内国际战争等各种残酷纷争的最终解决之道;自由、平等是人民民主的必然,公正、法治是和谐秩序的标志,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自由的国民对于国家、社会、他人的道德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