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是内资企业的,到县(市、区)一级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去就可以,属于外资企业的,需要到上一级的地市级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去办理,去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档案室时候,需要带上有单位盖章的介绍信和经办人的身份证方可办理。
拓展资料:
如何变更企业名称?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应提供如下资料:
(1)领取核名通知书网上名称变更预核准通知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公章
(2)将材料交给受理窗口变更申请书、法人及股东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公司章程、授权委托书、产权证明、核名通知书、《股东名录》、《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注册资金缴付情况表》、股权转让协议
(3)领取营业执照受理单、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刻章备案授权委托书(刻章公司制作)、法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5)变更机构代码原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含代码卡)、变更后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变更登记证税务变更登记表(窗口领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旧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公司章程复印件、房产证明复印件、房租合同、房租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7)银行变更基本账户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正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租房合同、产权证明、原公司支票购买证、未用完的支票、财务章、人名章、公章
(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