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行政秘书,公司没有和我签合同,入职三个月,可以得到赔偿吗?

2022-08-16 社会 19阅读

1、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也就是说他的试用期是违规的,必须是三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才能约定3个月的试用期。


2、只要工作就必须签合同,宽限期是一个月,一个月以上不签劳动合同的,需支付双倍报酬。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也就是说你这种情况既可以拿到双倍工资,还能能够请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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