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为: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2,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是具体的经济关系,民法调整财产归属关系和流转关系,是以平等自愿为基础的财产关系。
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的特点是:
(1)主体地位平等;(2)与人身不可分离;(3)不直接体现财产利益;(4)民法确认人身关系,用民事方法保护人身关系
3,民法的调整对象:是指民法所调整的各种社会关系,平等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人身关系。民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包括财产关系、人身关系和兼有财产、人身二重性质的知识产权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