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是,房产证上产权人就等于购房合同上的购房人,不能多一个,也不能少一个。
所以签了购房合同后,购房人成员中发生变故(例如男女朋友分手、某个家庭成员失踪死亡),都应该在申请办证时向房管局提出,他们会酌情提出处理方案,购房人按照他们关照的去办就是了。将房管局做好的证去领出来,当然只需去一人即可。
已经开始还贷的,变更购房人对银行来讲就是变更债务人,处理起来法律关系很复杂,远远不是外行人想得那么简单(划去一个名字而已),所以银行一般会消极地采取不同意的态度了事。没有银行书面同意,房管局就不会同意变更——因为有抵押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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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买售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咨询,如无异议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2、在签订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应当由出卖人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3、合同条款应 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常见问题
问题一:
在认购书里没有注明免责的退定条款因何种原因退房以及后果如何?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后,则需交一定额度的定金,这是无可非议的。但有时购房者在交付定金后因种种原因得不到银行的贷款而无法购买该房产时,开发商一般都只退购房款而不退定金,理由是购房者没有履行合同,所以没收定金。
问题二:
合同主体认定不明购房者由于缺乏法律常识,往往会犯一些比较初级的错误。有时代表发展商签约的人并不是法人代表,或者合同上的开发商并不是该房产土地拥有者,这些都是可能导致合同无效的问题。
另外,项目是由A公司开发的,实际上却是由B公司投资,但作为买家还是应与A公司签约,否则也会带来一系列的麻烦,以后办理各种手续会很麻烦。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购房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