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请问缴满15年后以后每月可以领到多少钱?请问生育险怎么办理报销,

2020-09-13 娱乐 96阅读
  领取生育保险金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准生证、婴儿出生证、《养老保险手册》(以上证件均为原件),于每月20日至25日到市社会保险处办理,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到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办理。   市直企业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实行社会化发放,由市社会保险处于审核当月30日前,在指定银行为女职工本人办理储蓄存单,次月初发放,在泰城相关储蓄网点领取。
另:《关于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制度的通知》(泰劳社发[2009]18号),对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制度进行了调整完善。 一是明确了实施范围。全市行政区域内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按规定聘用的人员。
二是提高生育医疗费用。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和治疗费,实行限额支付。生育医疗费由原来执行标准800元,调整为医疗费高于1200元的支付1200元,低于1200元的据实支付;剖宫产生育一例医疗费高于1800元的支付1800元,低于1800元的据实支付。
三是提高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项目实行限额支付,发生医疗费用高于最高支付限额的,按限额支付,低于的据实支付。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医疗费100元;计划内怀孕后不满4个月以下流产的医疗费150元,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医疗费600元;绝育及复通手术的医疗费600元。
四是明确生育津贴支付标准。按照生育女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计发。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其中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60天。女职工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妊娠2个月以上不满3个月流产的,产假为20天;妊娠3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30天;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产假为42天。
五是扩大支付范围。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且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定额生育医疗费用50%的生育补助金。 领取养老金要符合两个条件: 1、符合法定退休年龄; 2、最低交费满15年。
养老金计算可以在以下试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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