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决定机制不再简单以经济效益论英雄了吗?

2023-05-17 综合 35阅读

现行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呈现工资增长与经济宴差洞效益“单一挂钩”的特点。根据《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将变”为”多因素综合决定。即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不再简单以经济效益论英雄,而是统筹考虑企业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劳动力市场价位对标以及政府职能部门发布的工资指导线等多重因素。

常风林认为,工资增长由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劳动力市场对标等多因素决定,并非弱化企业经济效益的极端重要性,也不是只讲公平不讲效率,更不是普涨工资。改革的核心内涵仍是工资增长咬定效益不放松。企业经济效益增长的,当年工资总额可增长;企业经济效益下降的,工资总额原则上相应下降;未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工资总额不得增长,或者适度下降。

同时,《意见》对国有企业内部工资分配管理也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方面,明确提出分配要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庆告岗位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这将有利于进一步打破长期以来部分国有企业内部分配中的平均主义、大锅饭现象,合理拉开工资分配差距。另一方面,改革明确要求以业绩为导晌枯向、加强全员绩效考核,职工工资收入与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挂钩,收入能增能减。这将使国有企业内部分配结果更符合市场机制的内在要求,防止市场失灵。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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