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与《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前者注重的是劳动能力的影响,后者着重的是身体损伤致残,着重点不同,相对前者比较宽松一些。比如,肋骨骨折,只要存在工伤可以评定为十级伤残,而人体损伤则需要“肋骨骨折6根以上,或者肋骨部分缺失2根以上;肋骨骨折4根以上并后遗2处畸形愈合”,才可以评定为十级伤残。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已经失效。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司法部
《关于发布<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现公布《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统一适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