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设置:必考课11门47学分;选考课13门79学分;加考课1门4学分。
说明:
1、101至113课程中须选考不少于24学分。
2、非政治学类专业专科(或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选考108和109两门课程。
3、考生在报考选考课程时,不得重复其专科专业中已经考试通过的课程。
4、港澳考生可不考001、002两门课程,但须加考231课程。
5、考生在办理毕业时,需提供其专科学习的完整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6、本专业仅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或以上)毕业生申办毕业。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内容请考生以《广东省自学考试报考必读》公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