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劳动法关于紧急离职与工资结算问题

2020-05-21 社会 107阅读
如果劳动者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或者没有按照正常的辞职程序辞职的,给用人单位造成了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可以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一定的工资作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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