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五号)第八条“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具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及其实施条例之相关规定,你公司负有临时工的个所税扣缴义务。
因此,你公司在申报时,需要将上述几个临时工的工资、薪金所得与你原其他职工的工资、薪金所得一并申报。
如果是网上申报的话,估计你还需要索取几个临时工的名字、身份证号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