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都需要交税的(继承不需要交税,但是继承不是交易),很多二手房交易的时候,如果不是满五年同时唯一,那就需要交个税,那么个税应该如何交才是最佳的选择呢?
有人认为,对卖房者征收个人所得税没有意义,在楼市仍处于“卖方市场”的当下,卖家通常会选择业主实收,从而所有的税费转嫁到买房者头上,这无疑会抬高房地产价格并增加买家的隐性负担。
其实担心其实是不必要的,并不是那么好转嫁的。在二手房转让征20%的税后,由于投机需求的减少,所以显示出买家的重要性了,而且还有一手房的市场。如果卖家税费较高,同等情况下只能选择降价。
那么二手房个税1%,差额20%到底什么意思??
首先明确:个税征收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核定征收,根据核定价格1%征收个税;一种是据实征收,按照20%差额征收个税。
1%的核定征收与20%的据实征收,税费差多少钱呢?来看看例子!
比如一套房子业主当年买入价格200万,现在按照300万卖出。
按照1%的核定征收方式个税是300万*1%=3万元
按照20%差额据实征收方式个税是(300万-200万)*20%=20万元
我的妈呀,竟然差那么多!
有没有什么办法省钱,不然没钱的刚需客怎么活!
所以免证的方法就是满5年且为家庭唯一住房的就免证。
如果不满五年,或者卖方不是家庭唯一住房的就乖乖缴税吧。
那么什么情况下收1%,什么情况下是收差额20%???
如果业主的房产证来源是赠与或者提供了当年的买房发票,需要缴纳个税的话,则必须据实征收差额20%个税,其他情况下可以选择1%核定征收个税。特别强调产证来源是继承可以自由选择核定还是据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