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什么意思

2020-04-28 社会 105阅读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医疗期的计算方法是:自职工病休之日起开始计算,在规定的时间内累计病休时间,达到规定医疗期时限的视为医疗期满。连续病休的,其节假日按病休日计算。对于身患难以治疗疾病的职工,其医疗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医疗期存在归零的现象:医疗期是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积计算的,如果一个员工可以享受的医疗期为3个月,病休3个月后上班,3个月后再次休病假,那么就可以从新享受医疗期,但各地有不同的政策,实施需关注。

2、医疗期内劳动合同到期的,需要是顺延而不是续签。合同期满,员工在法定医疗期内的,劳动合同要顺延,而且要想员工发送劳动合同顺延通知书,措辞要注意,一定是顺延到相应情形消失。

3、患有难以治愈的疾病的需要经过劳动能力鉴定程序,鉴定5-10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满没有愈全的解除合同的,除经济补偿金外还需支付不低于6个月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分别增加不低于50%和100%的医疗补助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医疗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泡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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