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组织部各处(室、中心)主要工作职责
办公室
负责部内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主管本部秘书事务、机要保密、文书档案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文电处理、文字综合、文件审核、督办检查和部分领导讲话稿的起草、文印、通信收发工作;负责编发《安徽组工信息》;负责本部的财务审计、安全保卫、车辆管理和接待等工作;指导组织部门自身建设;办理部领导交办事宜。
调查研究室(政策法规处)
综合研究党的组织、干部工作有关方针、政策;协调、审核组织、干部工作的有关法规;综合研究和宏观指导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承担部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完成中组部每年下达给省委的重点课题;负责组织、干部工作的新闻宣传;编发部刊《安徽组工通讯》;编纂中共安徽省组织史;协调、指导市、县(市、区)组织部门的调研工作。
组织处
研究和指导党的组织制度、生活制度建设;研究和指导县以上领导班子政治思想作风建设;研究和指导党组织的设置,审批省直和中央驻鲁有关单位党组织的设立;研究和指导市、县和省管单位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研究和指导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街道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其他各类组织的党建工作;研究和指导全省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研究和指导全省党费管理工作,并负责省管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承办全国党代会广东代表和省党代会的组织选举工作;接转组织关系。
农村组织处
研究、指导乡镇党委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指导乡镇、村干部的培训与经常性的党员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和指导乡镇、村党员的组织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综合指导乡镇、村两级领导班子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研究和指导开展以创建“五个好”村党组织、“五个好” 乡镇党委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 活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指导乡镇实行政务公开,村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研究和指导解决农村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和指导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干部一处(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办公室)
宏观管理干部队伍建设,研究提出干部队伍建设的规划和干部管理体制的意见;审核办理省委协助中央管理干部和省委管理干部的职务任免及工资、奖励、待遇、退(离)休的呈报、审批和向中组部备案等工作;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安置事宜;综合管理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及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负责党委、人大、政协、群众团体和民主党派等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工作;办理我省中央管、省管干部因私出国(境)和因公派驻境外工作人员的审查报批。负责援藏援疆干部的选派和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和竟争上岗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划;指导市、县和省直有关单位做好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和竟争上岗工作;定期根据省管干部缺位情况,提出省管干部公开选拔工作的意见、建议和工作方案;承担省管干部公开选拔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组织开发并管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人才考试题库;协调有关单位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和竟争上岗工作提供考试命题方面的服务。
干部二处
负责考察省委管理的地级以上市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对领导班子换届、调整配备和干部的职务任免、交流、待遇、退(离)休等提出建议;负责对市委组织部长的考察审批和县(市、区)党委一把手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县(市、区)领导班子换届人事安排方案的审查批复工作,掌握县处级备案干部情况;考察了解市厅级后备干部并提出培养使用意见;了解掌握上述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和民主生活会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设;会同有关方面研究市、县( 市、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政策,提出宏观指导的建议。
干部三处
负责考察省委工作部门、部分省政府工作部门和省人大、省政协、省纪委、省法院、省检察院机关以及群众团体、部分事业单位的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和干部的职务任免、交流、待遇、退(离)休等提出建议;负责对上述单位干部(人事)处长的考察审批、正处级干部的备案审核和处级干部的宏观管理工作;考察了解厅级后备干部并提出培养使用意见;了解掌握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和民主生活会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承担省级领导班子换届和调整配备的有关工作。
干部四处
负责考察省政府经济口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负责考察省国资委监督企业中由省委管理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总裁)、党委(党组)书记,并协同省国资委考察上述企业副职;负责考察省委直接管理的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负责对省直经济口省管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和领导干部的职务任免、交流、待遇、退(离)休等提出建议;负责对上述单位干部(人事)处长的考察审批、正处级干部的备案审核和处级干部的宏观管理工作;了解掌握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和民主生活会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考察了解厅级后备干部(含党外干部、女干部)和省委管理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后备优秀人选,建立相应的人才储备库,并提出使用意见;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符合国有企业特点的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的新机制;会同省国资委等有关部门研究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建设的政策,提出加强宏观指导的意见和建议。
干部五处
负责考察部分省政府工作部门、高等院校及部分事业单位的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和干部的职务任免、交流、待遇、退(离)休等提出建议;负责对上述单位干部(人事)处长的考察审批、正处级干部的备案审核和处级干部的宏观管理工作;考察了解厅级后备干部并提出培养使用意见;了解掌握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和民主生活会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
干部培训处(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全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组织指导;研究制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政策、规划及有关制度;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市、县(市、区)和省直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选派本省干部参加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和中央、国家有关部委举办的各类培训班;负责组织和选调县处以上领导干部(包括省管干部、中青年后备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少数民族干部等)参加在省委党校(行政学院)和其他干部院校举办的培训和轮训;会同省人事厅开展公务员的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和以新知识、新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在职进修培训;会同省直有关单位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负责组织、选派、管理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出国进修培训;承办省委举办的领导干部大型系列讲座、各类专题研讨班和其他集中培训、轮训项目;负责制定全省组织系统干部培训计划,并会同有关处(室、中心)组织落实;负责为对口援藏、援疆地区培训干部工作;开展与兄弟省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交流与合作;指导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师资建设和教材建设;负责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的预算、申请,协助有关部门管好用好干部培训专项经费;承担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干部监督处
负责对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统一协调和宏观指导;对领导干部和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实施监督,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研究和参与制定有关干部监督的制度、规定;督办和直接查办严重违反《条例》、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负责破格、越级提拔及曾犯严重错误干部提拔的审批工作;负责省管干部审计工作的计划安排与委托,对审计结果的运用提出意见和建议;受理并调查核实群众举报领导干部的问题,加强与执纪执法机关的联系,发挥干部监督信息在干部工作中的作用;审理省管干部和部分老同志的党籍、党龄、参加工作时间以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
信息处
负责省管干部及后备干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负责部内计算机网络管理;指导部内和市、县(市、区)组织部门办公自动化的开发及应用工作;管理省管干部档案,宏观指导组织部门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干部统计工作、党内统计工作,并进行宏观指导。
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纪检、思想政治、人事、培训、计划生育工作;领导机关工、青、妇等工作;负责机关处(室、中心)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承担机关退(离)休人员的服务工作;办理本部人员出国(境)的政审和护照签证。
人才工作处
协调、宏观指导全省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人才工作情况综合调查研究和指导人事工作理论研究,提出加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协调统筹有关部门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基本政策和管理制度,检查监督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人才政策法规执行情况;协调开展专项重点人才工作;协调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负责直接联系一批优秀企业家和各类高级专家;协调人才开发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科技副县(市、区)长的选派、管理;承担省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电教中心
组织、指导、检查、督促和规划全省的党员电化教育工作,加强对各级电教机构的管理;制作并定期发行《广东党员电教》教材;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组织制作党员电化教育教材。复制、转发中组部和中央其他有关部门下发的党员电教教材。审查和决定需在全省交流的市、县制作的党员电教片。组织党员电教教材的引进、交流和发行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完成播放和收看任务;承担一定的电教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任务。负责党员电化教育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机关服务中心
负责部机关的后勤服务工作,接待本部和省直单位召开的各类会议,搞好本部的对外接待工作;开发多种服务经营项目,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