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的发票丢失了还可以补开吗?

2020-05-26 社会 154阅读

以山东省为例,医院开具的发票丢失后,可以不需要重新开具发票也可以报销。

按照《关于在医保报销业务中参保人丢失原始发票问题的处理意见》相关规定,发生住院原始发票丢失的,由参保人员提供住院时相应医疗机构出具的原始发票存根复印件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经医保经办机构严格审核后,可作为报销凭证。

外出检查治疗的门诊原始发票丢失的,由参保人提供相应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标明发生医疗费用具体数额的证明材料,并且加盖医疗机构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经过医保经办机构严格审核后,可以作为报销的凭证。

在具体的办理过程中,参保人员应作出不重复报销、重复享受待遇的书面承诺,然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同时提供病历复印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并且加盖医疗机构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扩展资料:

但是县级以上医保经办机构应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审核机制,对参保人丢失原始发票申请报销且医疗费用数额较大的,利用信息系统查询或现场调差等形式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办理医疗费用的报销相关事宜,但是参保人要是故意隐瞒事实的,按照欺诈骗保行为处理。

而且参保人住院的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住院时相应医疗机构出具的加盖医疗机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原始发票存根复印件、病历复印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等。

参考资料来源:临沂市人民政府网-关于在医保报销业务中参保人丢失原始发票问题

声明:你问我答网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fangmu666102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