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控制的措施包括:风险回避、损失控制、风险转移和风险保留。
1、风险回避
风险回避是投资主体有意识地放弃风险行为,完全避免特定的损失风险。
2、损失控制
损失控制不是放弃风险,而是制定计划和采取措施降低损失的可能性或者是减少实际损失。
3、风险转移
风险转移是指通过契约将让渡人的风险转移给受让人承担的行为。通过风险转移过程有时可大大降低经济主体的风险程度。风险转移的主要形式是合同和保险。
4、风险保留
风险保留即风险承担。也就是说,如果损失发生,经济主体将以当时可利用的任何资金进行支付。风险保留包括无计划自留、有计划自我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