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纠纷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2020-09-07 社会 89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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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复印、封存病历。
客观病历: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
主观病历: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
第二步:发生死亡及时尸检,明确死因。
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
第三步:进行医疗评估。
1.医院有哪些过错?给患者造成了哪些损害?
2.过错参与度?
3.赔偿额度?
虽然医疗评估报告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专家辅助人可以根据报告与院方、司法鉴定专家质证,对法官心证有很大影响。
第四步:其他证据。
1.患者或家属的误工证明。
2.相关费用单据和清单。包括相关的医疗费单据、护理费单据、营养费单据、交通费单据。如患者伤残,需提供残疾等级证明和残疾用具费单据;如患者死亡,需提供丧葬费单据。伤残和死亡都应提供患者实际抚养的、无其他生活来源者的户籍证明及无业证明。
如果委托律师代理,准备一份授权委托书,注明代理权限。祝您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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