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性创新成果都并非一蹴而就,而是遵循着一定的科学发现规律,它需要创新人员就某一方向进行长期求索,并产生优势积累。长期稳定的科研支持,对取得国际一流原创性成果,对培养“高精尖”人才至关重要,而后者又是国家创新能力强弱与否的基本标志。
当前我国科技评价和人才评价功利性过强,创新失败容错机制不够。在现有定量化考核制度下,大量科研人员被引导到“短平快”的项目上,难以甘坐“冷板凳”“十年磨一剑”,也不愿承担失败可能性大,但可能取得重大原创成果的科研探索,因为在现有职称评价体系中“输不起”。
设置科技奖励的初衷是激励科技人员产出更有价值、更有分量的科研成果。但目前看,我国国家科技成果奖励和社会成果奖励等为学术界诟病最多,甚至产生“逆激励”。九三学社的一项调查表明,87.7%的科技人员认为科技成果评审和评奖需要“公关”。个别部门组织的项目评审、奖励评审受行政力量干预太大,重人情、拉关系等现象较为严重,甚至成为实现领导意志的包装过程,不仅损害了科技奖励的公正性、权威性,而且挫伤了一线科技人员,特别是青年科技人才的工作信心和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