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
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因此孙子不是法定继承人,但是公民可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