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登记。等确定为身份证本人入住则应登记。实在不行,请示上级主管,实在不行报警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对身份证的登记事项、申领和使用做了明确界定,同时规定了对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对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