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线制是一种最早也是最简单的组织形式。它的特点是企业各级行政单位从上到下实行垂直领导,下属部门只接受一个上级的指令,各级主管负责人对所属单位的一切问题负责。不另设职能机构,一切管理职能基本上都由行政主管自己执行。
职能制组织结构,是各级行政单位除主管负责人外,还相应地设立一些职能机构。这种结构要求行政主管把相应的管理职责和权力交给相关的职能机构,各职能机构就有权在自己业务范围内向下级行政单位发号施令。
直线职能制这种组织结构形式是把企业管理机构和人员分为两类,一类是直线领导机构和人员,按命令统一原则对各级组织行使指挥权;另一类是职能机构和人员,按专业化原则,从事组织的各项职能管理工作。
直线职能制组织结构是现实中运用得最为广泛的一个组织形态,它把直线制结构与职能制结构结合起来,以直线为基础,在各级行政负责人之下设置相应的职能部门,分别从事专业管理,作为该领导的参谋,实行主管统一指挥与职能部门参谋、指导相结合的组织结构形式。
直线职能制是直线制与职能制的结合。它是在组织内部既有保证组织目标实现的直线部门,也有按专业分工设置的职能部门;但职能部门在这里的作用是作为该级直线领导者的参谋和助手,它不能对下级部门发布命令。
这种组织结构形式吸取了直线制和职能制的优点:一方面,各级行政负责人有相应的参谋机构作为助手,以充分发挥其专业管理的作用;另一方面,每一级管理机构又保持了集中统一的指挥。但在实际工作中,直线职能制有过多强调直线指挥,而对参谋职权注意不够的倾向。
扩展资料:
组织结构是组织的全体成员为实现组织目标,在管理工作中进行分工协作,在职务范围、责任、权利方面所形成的结构体系。
组织结构是组织在职、责、权方面的动态结构体系,其本质是为实现组织战略目标而采取的一种分工协作体系,组织结构必须随着组织的重大战略调整而调整。
管理者在进行组织结构设计时,必须正确考虑6个关键因素:工作专业化、部门化、命令链、控制跨度、集权与分权、正规化。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