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主席团

2020-07-16 教育 161阅读
学生会工作职责主要职责: 1 主席:对系学生会主席团负责。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学生会工作。做好每一年度的工作计划,制订每学期的工作安排。检查各部(会)工作情况,及时总结学生会工作。定期主持召开学生会主席团和全体会议,对各部工作进行评议。学期终给各部做工作鉴定,进行工作考核。研究学生会的工作和发展方向。 2 副主席:对学生会主席负责。主要职责是分管学生会一定的部门,主动配合主席搞好各项工作,当好主席的决策参谋。指导各部门开展工作,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配合主席做好各项工作,及时把有关情况反馈给主席。认真协调分管部门之间的关系,并加强对分管干部的传、帮、带工作。 3 部长:对分管主席负责。主要职责是制定部门一年的工作计划,具体落实开展。对本部干部合理分工,并指导他们开展工作。及时总结本部的工作情况,并向主席汇报。关心本部门学生干部,在工作中注意发现和培养人才。了解广大同学对本部的工作意见和要求,并及时改进。 4 副部长:对部长负责。职责是配合部长工作。认真做好部长安排的各项工作。对本部工作出谋划策。部长不在时,可受委托负责本部工作。关心部门干事,认真做好干部培养工作。 5 干事:对部长、副部长负责。主要职责是遵从各项工作安排,具体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开展工作要有服务意识,对工作要积极热情,认真负责。在做好本部工作的同时,积极协助其他部门搞好学生会的各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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